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為廣泛徵詢各方意見,勞委會將陸續舉辦勞基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座談
發佈單位:新聞聯絡室 發佈日期:2010-07-12
業務單位:勞資關係處

勞動基準法為規定勞動條件最低標準之法律,該法自73年7月30日公布施行以來,經過二十餘年的社會變遷,當初立法時所以之為準的社會背景、產業結構及勞動市場皆已改變,需要修正以符合社會現況。半年來勞委會展開勞動基準法部分條文修正工作,並已於99年6月4日經該會法規委員會審查通過。惟為降低各界疑慮及凝聚共識,爭取各界支持,該會將陸續與勞、資、政等三方代表交換意見,分別舉辦勞動基準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座談會。

勞委會於7月12日首度邀請各級公務機關代表與會座談,現場除說明本會修正草案內容外,並蒐集各公務機關代表對定期契約之調整、勞動派遣保護法制、終止契約、轉讓、競業禁止及其他重要議題等之修法意見。因該法案尚處內部研議階段,且修正條文內容涉勞工重大權益事項,為避免外界有倉卒立法之感或未盡周延,勞委會將彙整各部會意見,並與勞、資團體進一步溝通後,再參酌各界共識,以為修法之參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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